关于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荆门市、随州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财政部、水利部拟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选择的有关要求,我省拟筛选一批项目作为试点备选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以机电设备改造为主,并对影响发电效益、工程安全、生态环境的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等进行必要的改造。
二、申请纳入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的项目,需由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有水电资质,有良好信誉和水电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编制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报告。
三、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实行分级管理。改造后单站装机容量3000千瓦及以上的项目由省有关部门审查、审批。改造后单站装机容量3000千瓦以下的项目在省农村水电专家组的指导下,由市(州)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四、同一河流同一业主的梯级项目可以打捆编制初步设计报告,但应有梯级联合调度方案。
五、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于
六、请各市(州)及时反馈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前期工作(尤其是初步设计)的项目,不纳入试点。
七、联系人:省水利厅农电管理处 戴卫国
联系电话(传真):027-87221824 或 13307128619
电子邮箱:13307128619@126.com 附件:
编制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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